新華社曼谷8月7日電(記者陳倩慈 林昊)泰國憲法法院7日裁定,國會下議院第一大黨遠進黨在去年大選期間承諾修改刑法第112條(即冒犯君主罪)的行爲違憲,宣布解散遠進黨,該黨執委會相關成員在10年內...
當地時間8月7日,泰國憲法法院就泰國中央選舉委員會提請解散遠進黨案進行最後一次審理。憲法法院做出裁決,下令解散遠進黨。包括遠進黨前黨魁皮塔在內的11名遠進黨執行委員,在憲法法院作出裁決之日起10...
當地時間3月12日,泰國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通過決議,提請憲法法院下令解散遠進黨,並剝奪該黨執行委員會委員的政治權利。 泰國中央選舉委員會稱,已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遠進黨的一些行爲違反了憲法相關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