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法委員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遊顥,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為了不讓僱主利用試用期佔勞工便宜,他提案「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