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ER HOLDINGS(01116):預期審裁處將於某待定日期召开聆訊 以裁定有待施行的相應命令
1年前

MAYER HOLDINGS(01116)發布公告,繼於2022年1月25日在審裁處展开經延期及經發還的聆訊後,審裁處於2023年7月28日發表一份報告,當中作出以下裁定:1.下文所述於通知內特別詳細註明的資料屬內幕消息:a.公司當時的核數師於2012年12月27日辭任;b.核數師表明,倘核數師就(其中包括)下列公司交易發現的審核問題並無獲得解決,彼等將發出可能保留意見審核報告。該等交易以及與之相關且本應披露的內幕消息爲:i.以1550萬港元出售公司一家全資附屬公司,對此,公司稱此爲一項向某方出售第一家附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出售,而核數師認爲有問題;及ii.公司共同控制實體的兩家附屬公司與兩家供應商訂立供應協議,其中該等附屬公司在無獲得擔保的情況下分別向供應商預付1000萬美元及400萬美元,而核數師認爲該等預付款項似乎無法收回;及c.核數師關注其中一家該等附屬公司向供應商預付1000萬美元款項可能無法收回及或缺乏商業實質;

2.公司實須遵守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7B條有關內幕消息的披露規定,並違反了該項披露規定;及

3.下列公司前任董事及高級行政人員,分別爲陳禮賢、蕭敏志、賴粵興、黃瑞祥、蔣仁欽、薛文革、李德強、林聖斌及趙熾佳,亦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7G(2)條有關內幕消息的披露規定。

預期審裁處將於某待定日期召开聆訊,以裁定有待施行的相應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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